現今社會景氣低迷,有些權利你不能不知道,
像房屋買賣方面,我們常會遇到漏水的房子。
經由不肖的投資客,以低廉價錢買入,
在稍微粉刷牆面後,再以高價賣出,賺取中間的利益價值。
今日剛完成一件案子,有一位消費者剛與仲介完成房屋交易買賣,
在尾款還未付清時,來本建材行請我到他們家去勘查房子有無漏水。
在經由本人檢查後,發現了三至四處漏水點,
這些漏水點維修起來的費用約三十多萬元左右。
而這位新屋主,和仲介要求支付漏水維修工程費三十多萬,
再經由三方協調之後,從尾款扣除三十五萬完成點交過戶。
這是消費者應得的權利,
不然到時候這筆費用則是要自行買單,
房子是自己買的,有什麼問題,痛苦的是自己,
所以這是一項你不得不知道的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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